在 牛 熊 证 上 市 日 起 至 到 期 前 一 个 交 易 日 期 间 之
任 何 一 日 , 当 相 关 资 产 价 格 触 及 收 回 价 , 便 会 启 动 强 制 赎 回 机 制
, 牛 熊 证 会 立 即 终 止 交 易 。 |
R 类
|
行 使 价 ≠
收 回 价 |
根 据 强 制
收 回 时 间 至 下 一 个 交 易 时 段 结 束 时 , 以 相 关 资 产 的 最 低 价 ( 牛 证
) 或 最 高 价 ( 熊 证 ) 计 算 牛 熊 证 的 结 算 价 |
可 取 回 相
关 资 产 的 最 低 价 ( 牛 证 ) 或 最 高 价 ( 熊 证 ) 与 行 使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|
如 最 低 价 ( 牛 证 ) 或 最 高 价 ( 熊 证 ) 触 及 或 超
越 行 使 价 , 牛 熊 证 可 能 没 有 任 何 剩 余 价 值 |